2008年7月29日 星期二

分層地契難獲得

星期四下午,德叔到政府辦公大樓辦政府部門事務,遇上以前同事錢友多和劉仁漢,兩人拿著厚厚的文件,從辦公大樓下來,既然巧遇,便一起到附近嘛嘛攤喝拉茶。
原來金錢友多和劉仁漢,在多年前購買了市區購物大廈內的商業單位,至今購買者依然末能獲得分層地契,主要原因是發展商沒有向土地作出申請。
錢友多喝了口茶,再嘆口氣說:"去年中央政府修改分層地契法令,我們這些購買者以為這次申請分層地契可以見到曙光,不料情況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好,購屋者依然不容易獲得分層地契。"
"我們購買的廣場獲得入伙紙已經超過3年,依法令發展商必須在入伙紙發出半年內,提出分層地契申請,可是我們的個案超過3年,發展商基於自己的利益沒提出申請,購買者代表多次發函給政府部門,卻不見他們採取行動,看來新法令有如虛設。"
劉仁漢接下去說,發展商申請層地契,必須進行文書工作,而且多少需一些花費,而不申請分層地契,他們還可以將購物大廈空間出租,賺錢牟利,雖然法令說明這是違法的,可是政府執法部門不採取行動,小民又能如何?難道真要拿刀拿鎗去吵去鬧?
他繼指出,你們看看,許多公寓、組屋、購物中心,至今依然沒獲得分層地契,使到購買者利益受損,執法單位不採取行動,讓他們感到嘆息外,還是嘆息。
德叔較後上網去看看分層地契法令條文,其實法令設置得非常好,也能保護到購屋者的利益,可惜的是執法不力,使法令淪為紙老虎。許多這類屋產業者也常作出不滿的投訴,希望官老爺能多關注問題發生在那裡,否則修改法令意義就不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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