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1日 星期一

請協助發出分層地契

在星期天悶熱的夜晚,大伙又到德叔小庭院來,喝茶論事。
周伯通率先打開話題說:"我國在2007年4月實施多項房屋發展的新修改法令,其中一項重要新法令是,讓分層地契申請更順暢進行。新法令在公佈後,我因購買了1個商業中心單位,很關心這項法令。粗略看了新法令內容,覺得新法令很不錯,以為日後分層地契問題會獲得解決,誰知道法令雖好,執行工作看來卻緩慢,使到至今許多分層地契依然不能發出。"
他繼指出:"我購買的商業大廈已獲得人伙紙4年,業主自動成立委員會,不斷向政府相關部門發出通知,要這些部份依法強制發展商申請分層地契。最近才有土地局官員首次出動說要向警方報案,將發展商控上法庭。至於購屋者何時獲得分層地契,看來似乎還遙遙無期。"
周伯通用無奈的語氣接著說:"購屋者希望能獲得分層地契,日後如處理出售借貸等事務,都方便很多,可惜的是發展商屋子賣完了,要他們花錢申請分層地契,有如拉頑牛般不容易。如果沒有政府部門嚴格處理,看來分層地契問題將繼續存在。"
靚師奶問:"為甚麼政府不能如發普通地契般,在屋業計劃完成後,自動發出分層地契給購屋者?如果要發展商申請,"唔使問阿貴"(廣東話),當然不容易。"
大隻廣說:"許多貧窮人家,節儉過活,好不容易買了個組屋單位,結果住了20年都沒有分層地契。這些人多不懂如何爭取,政府是否應該派員協助這些弱勢人民?"
德叔也曾聽到許多人投訴,指住了組屋幾十年,都無法獲得分層地契,甚至屋子貸款都繳納清了,應得的分層地契卻無下文,官老爺們是否應該幫個忙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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